為了規范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近日,財政部與住建部印發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嚴禁將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挪作他用。
《辦法》指出,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條件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補助資金實施期限至2025年,其中,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政策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那么,補助資金可以用于哪些范圍?
《辦法》提出,可用于租賃住房保障。主要用于支持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租賃住房的籌集,向符合條件的在市場租賃住房的城鎮住房保障對象發放租賃補貼等相關支出。其中,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試點城市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等與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相關的支出。
可用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主要用于小區內水電路氣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小區內房屋公共區域修繕、建筑節能改造,支持有條件的加裝電梯等支出。老舊小區改造面積、改造戶數、改造樓棟數、改造小區個數因素權重分別為40%、40%、10%、10%。老舊小區改造面積、改造戶數、改造樓棟數、改造小區個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各地申報數提供。
還可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主要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征收補償、安置房建設(購買)和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不得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中安置房之外的住房開發、配套建設的商業和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建設支出。
《辦法》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對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嚴禁將補助資金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等支出。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使用補助資金,嚴禁挪作他用,不得從補助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盧文曦認為,民生改善還是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銀來推動的,該辦法的出臺落實了資金的使用方向,同時確保整體項目順利進行,從根本上利好城鎮老舊小區、棚戶區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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